你是否覺得,行政法的選擇題很難準備?你是否想過,其實你並沒有真的搞懂每一則選擇題的重點?難道就像別人一樣,傻傻讀,然後傻傻上考場嗎?別擔心,就讓「行政法王道系列–選擇題五力提升」幫助你! 第七十五題 法律授權經濟部訂定法規命令,經濟部遲未訂定,影響人民之權益,某乙檢具相關資料,附具理由以書面向內政部請求擬定,下列內政部之回覆內容,何者符合行政程序法之規定? (A)法規命令之訂定專屬行政機關之權限,乙無權提出建議 (B)法律並未授權內政部訂定,其已將提議內容移送經濟部 (C)乙所提議事項,經內政部審查後發現超出法律授權範圍,不得以法規命令定之 (D)內政部轉達經濟部之意見,表示該法規命令並無擬定之必要 單元(章節) 考題出處 難度 時間 解答 行政命令 102升資員級 ★★ 40-60秒 B ■解析: 1.行政程序法第152條第1項規定:「法規命令之訂定,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,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。」同法第153條則規定:「受理前條提議之行政機關,應依下列情形分別處理︰一、非主管之事項,依第十七條之規定予以移送。二、依法不得以法規命令規定之事項,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。三、無須訂定法規命令之事項,附述理由通知原提議者。四、有訂定法規命令之必要者,著手研擬草案。」 2.本題法律授權經濟部訂定法規命令,經濟部遲未訂定。乙以書面向內政部請求擬定,係依據上開行程法第152條規定為之。惟內政部並無訂定權限,依上揭第153條第1款規定,內政部應依行程法第17條規定依職權予以移送至經濟部。故本題正解為B。 ■五力分析: 1.記憶力:★★ 2.理解力:★★ 3.聯結力:★★ 4.歸納力:★ 5.判斷力:★ 本題略有難度,是一則相當好而且新穎的考題。依據筆者的解析,本題涉及行程法第152條及第153條等規定。考生首先對於這兩則條文必須有所記憶與理解。其次是對於題示「經濟部遲未訂定,可是人民卻向內政部請求擬定」,與行程法第153條第1款規定聯結。最後則是綜合歸納上述爭點以及判斷正解。 第七十六題 下列何者得以自己名義作成行政處分? (A)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(B)新竹市政府地政處 (C)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 (D)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單元(章節) 考題出處 難度 時間 解答 行政處分 102原民三等 ★★ 40-50秒 A ■解析: 「臺北市政府兵役局」為行政機關。「新竹市政府地政處」、「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」、「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」為內部單位。故僅A為得為行政處分之行政機關。 ■五力分析: 1.記憶力: 2.理解力:★★ 3.聯結力:★★ 4.歸納力: 5.判斷力:★ 本題名為行政處分,實際上是在測驗考生對於實務上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會否區別。一般而言,地方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通常名稱紊亂、區別不易,但直轄市之局、處則必為行政機關。本題需要考生對於行政機關的理解與對實務的聯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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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題出處
難度
時間
解答
行政命令
102升資員級
★★
40-60秒
B
第七十六題
行政處分
102原民三等
40-50秒
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