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單元:前導案例
一、前導案例
本企畫的第一彈,我們推出最近「紅得發燙」的熱門時事案例題–食品安全問題。
在本次食安事件中,我們從新聞報導可以發現,中央主管機關一再強調應該透過「從速修法、加重罰則」來嚴懲不法並嚇阻類似事件繼續發生。不過,值得研究的問題是,修法不但有緩不濟急之弊,更大的問題是,向台灣這種「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」式的修法策略,欠缺整體的思考與通盤規劃,最後的結果往往淪為「一出事,就修法」境地,導致整部法律支離破碎、相互矛盾,人民對於公權力的信心喪失殆盡。因此,短期內先透過行政罰法達成「嚴懲」與「嚇阻」的目的,中長期再來確實檢討執法不足與修法必要,或許是「立法政策」上較為妥適的作法。筆者認為,命題委員或許心中與筆者有相類似的想法,從而我們會在今(102)年公務人員升等考試的題目中看見如是的命題取向。這也是筆者將本次單元名為「食品安全問題與行政罰法」的原因。
今年(102)十月公務人員升等考試,考出以下兩則與本次主題密切相關的行政法申論題。
(一)近日有不肖食用油製造業者,於各類產品中造假摻和,企圖以低廉且有害人體健康之原料,混充高價產品出售以謀求暴利。試問應如何適用行政罰法之法理予以嚴懲,方能杜絕此類重大惡質之違法行為?(102升官等考試-簡任)
(二)近來發生某些食品業者違反法律之規定,並因此獲有相當龐大之利益,就罰鍰而言,行政機關如何在現行的法律中,突破業務法律罰鍰額度之法定上限,處罰業者,以收嚇阻之效果,維護國民健康並樹立法律威信?(102升官等考試-簡任廉政)。
筆者的看法是,這只是一個開頭。從本次升等考行政法選擇題同樣以食品安全問題作為命題背景(參考第五單元),以及以往95輔大法研,101高雄大法研的行政法試題來看,本次主題的概念與爭點,絕對會從今年地特,延伸到明年的各個國考及法研的行政法考題中。
102年12月12日 于亮X王道
行政法王道「絕對有解」No.1-食安問題-1.前導案例
行政法王道「絕對有解」No.1-食安問題-2.解題思維
行政法王道「絕對有解」No.1-食安問題-3.關鍵概念
行政法王道「絕對有解」No.1-食安問題-4.經典實務
行政法王道「絕對有解」No.1-食安問題-5.選擇題型
行政法王道「絕對有解」No.1-食安問題-6.申論題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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