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否覺得,行政法的選擇題很難準備?你是否想過,其實你並沒有真的搞懂每一則選擇題的重點?難道就像別人一樣,傻傻讀,然後傻傻上考場嗎?別擔心,就讓「行政法王道系列–選擇題五力提升」幫助你! 第七十七題 下列關於合法授益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,何者錯誤? (A)應同時考量法治國家法律安定與信賴保護之要求 (B)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,亦得為之 (C)附負擔之行政處分而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,亦得為之 (D)行政處分依據之行政規則事後發生變更者,亦得為之 單元(章節) 考題出處 難度 時間 解答 行政處分 102升資佐級 ★ 30-40秒 D ■解析: 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規定,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,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。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,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。故D選項「行政處分依據之行政規則事後發生變更者,亦得為之」有誤。 ■五力分析: 1.記憶力:★★ 2.理解力: 3.聯結力: 4.歸納力: 5.判斷力:★ 本題是相當單純的法條記憶題型,除了第一個選項涉及廢止授益處分的法理之外,其他選項都是行程法第123條的規定。只要考生對此部分有所記憶,應可順利作答。 第七十八題 某行政罰單將違規人之姓名「王怡仁」誤寫為「王台仁」,但其他應記載事項如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身分證統一號碼、住居所等等,皆與王怡仁之個人資訊吻合,王怡仁認為其雖有違規,但受罰者姓名不是她,故此行政罰是否對其有效,恐有疑問。請問此行政罰對王怡仁是否有效,理由為何? (A)無效,違規人姓名不是王怡仁,對其自不生效力 (B)無效,違規人姓名為王台仁,故應僅對王台仁有效 (C)有效,姓名明顯誤寫,處分機關更正即可,此行政罰仍對王怡仁有效 (D)有效,但前提是開罰機關須重新製作新罰單以取代原罰單 單元(章節) 考題出處 難度 時間 解答 行政處分 102升資佐級 ★ 30-40秒 C ■解析: 行政程序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,行政處分如有誤寫、誤算或其他類此之「顯然錯誤」者,處分機關得隨時或依申請更正之。其中,所謂「顯然錯誤」,例如本題中處分相對人之姓名「王怡仁」誤寫為「王台仁」,但個人資料皆與王怡仁之個人資訊吻合,即屬之。顯然錯誤之行政處分,逕由原處分機關更正即可,不影響行政處分之效力。故本題正解為C。 ■五力分析: 1.記憶力:★ 2.理解力:★★ 3.聯結力:★★ 4.歸納力: 5.判斷力: 本題也是相當基本的法條與實例結合型考題。答題重點在於考生對於題目事實所呈現之法律爭點的正確判讀。也就是考生可否知悉本題的爭點在行政處分之「顯然錯誤」與「更正」。就此,正確的理解與題目事實的聯結力,必不可少。
第七十七題
單元(章節)
考題出處
難度
時間
解答
行政處分
102升資佐級
★
30-40秒
D
本題是相當單純的法條記憶題型,除了第一個選項涉及廢止授益處分的法理之外,其他選項都是行程法第123條的規定。只要考生對此部分有所記憶,應可順利作答。
第七十八題
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