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民國99年起,初等、五等考試,皆考50題單選,而這50題單選中,大約會有5題「公文格式用語」。
「公文格式用語」與「國文測驗」不同的地方在於:「公文格式用語」是有範圍的。題目均出自行政院秘書處編的《文書處理手冊》、《公文程式條例》與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編的《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》。
《文書處理手冊》共有10章88點,章名如下:
壹、總述
貳、公文製作
參、處理程序
肆、收文處理
伍、文書核擬
陸、發文處理
柒、文書簡化
捌、文書保密
玖、文書流程管理
拾、文書用具及處理標準
往年的考試重點,有九成九均出自《文書處理手冊》的第壹章、第貳章與第陸章。但隨著公文單選越考越多,「公文格式用語」也越考越細。相信初等、五等的公文格式用語,只會越考越難,越考越細。但由於是有範圍的考試,考生仍應努力把握這「公文格式用語」的10分。
話雖然此,「公文格式用語」仍有熱門考題。像這次的考試,第50題:
|
關於公文的用語,下列選項何者錯誤?
(A)機關(或首長)對屬員,或機關對人民應稱「台端」
(B)稱謂語部分,無隸屬關係之較低機關對較高機關,應稱「大院」、「大部」
(C)稱謂語部分,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,應稱「鈞部」、「鈞府」
(D)為達格式統一,無分行文機關,公文之起首語一律使用「查」、「關於」
|
此類題目佔了歷年來「公文格式用語」選擇題近五分之一,幾乎可以說是必考考題了。
根據《文書處理手冊》第18點第3項,直接稱謂用語:
1、有隸屬關係之機關:上級對下級稱「貴」;下級對上級稱「鈞」;自稱「本」。
2、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:上級稱「大」;平行稱「貴」;自稱「本」。
3、對機關首長間:上級對下級稱「貴」;自稱「本」;下級對上級稱「鈞長」,自稱「本」。
4、機關(或首長)對屬員稱「臺端」。
5、機關對人民稱「先生」、「女士」或通稱「君」、「臺端」;對團體稱「貴」,自稱「本」。
6、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,如於文內同時提及,可通稱為「貴機關」或「貴單位」。
(A)適用第4款及第5款
(B)適用第2款
(C)適用第3款
故(A)(B)(C)皆是正確的。
而(D)選項,答案在《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》中的「一般公文用語」表格:
|
起
首
語
|
查/有關/關於/謹查/茲
|
通用。
|
|
制定/訂定/修正/廢止
|
公布法律、發布命令用
|
|
特任/特派/任命/派/茲派/茲聘/茲敦聘/僱
|
任用人員用。
|
可以看到「起首語」有三種,並非如題目所謂的:為達格式統一,無分行文機關,公文之起首語一律使用「查」、「關於」,故(D)選項有誤。
答案是(D)
下方的附件幫大家收集了安東尼老師在上文中提到的《文書處理手冊》、《公文程式條例》與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編的《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》請記得下載觀看!!( ^.<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