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桃園捷運機場線開通人力需求,桃園捷運4月公告招考237名職員薪資上看5萬2,因準備期非常短,國考專門店特別製作「捷運招考懶人包」,匯整相關新聞、簡章、準備方式、考古題等各類資訊,幫大家節省寶貴的時間! 桃園捷運招考-成績計算方式與考試科目 一、成績計算 (一)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,第三位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。 (二)第一試(筆試): 1.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。 2.共同科目、專業科目各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50%。 3.筆試其中一科目零分或缺考者,不得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 4.依第一試(筆試)成績高低順序,按各甄選類別口試名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,第一試(筆試)成績相同時,依序以1專業科目、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(口試)之排序,如仍為同分者,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 (三)第二試(口試)成績: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: 1.態度(包括禮貌、敬業、熱情、積極、儀態舉止)。 2.言辭(包括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。 3.能力(包括協調性、專業知識、問題判斷分析、專業技術與經驗)。 4.品德(包括誠實廉潔、個人修養、應變能力、發展潛能)。 (四)總成績計算: 1.專業類: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總成績 3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佔總成績70%。 2.一般營運類及一般經營管理類: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總成績 5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佔總成績50%。 二、錄取方式 (一)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,惟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若總成績相同者,以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;如再同分者,依序比較1.專業科目、2.共同科目英文之原始分數。 (二)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。 三、各類別筆試科目 (一)專業類 1.共同科目:國文(含短文寫作)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 甄試職別 專業科目 助理工程師 票證系統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票證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行控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運管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站務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車務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資訊硬體類 計算機概論 資訊軟體類 計算機概論 助理管理師 財務類 財務管理(題型為非選擇題) (二)一般營運類 1.共同科目:國文(含短文寫作)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 甄試職別 專業科目 工程員 運務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勞安衛生類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司機員 運務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站務員 運務類 捷運概述A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辦法) 技術員 土木類 土木概論 機械類 機械原理 電機類 基本電學 電子類 電子學 護士 勞安衛生類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(三)一般營運類 1.共同科目:國文(含短文寫作)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 甄試職別 職務說明 專員 採購類 政府採購法(題型為非選擇題) 企劃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 附屬事業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 人力資源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 財務類 財務管理(題型為非選擇題) 會計類 中級會計學(題型為非選擇題) 行政事務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 工程員 供應倉儲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 資訊類 計算機概論 附屬事業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 技術員 供應倉儲類 捷運概述B(含捷運常識、大眾捷運法、公營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設置管理條例)
因應桃園捷運機場線開通人力需求,桃園捷運4月公告招考237名職員薪資上看5萬2,因準備期非常短,國考專門店特別製作「捷運招考懶人包」,匯整相關新聞、簡章、準備方式、考古題等各類資訊,幫大家節省寶貴的時間!
一、成績計算 (一)所有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,第三位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。 (二)第一試(筆試): 1.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。 2.共同科目、專業科目各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50%。 3.筆試其中一科目零分或缺考者,不得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 4.依第一試(筆試)成績高低順序,按各甄選類別口試名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,第一試(筆試)成績相同時,依序以1專業科目、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(口試)之排序,如仍為同分者,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 (三)第二試(口試)成績: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: 1.態度(包括禮貌、敬業、熱情、積極、儀態舉止)。 2.言辭(包括聲調、語言表達能力)。 3.能力(包括協調性、專業知識、問題判斷分析、專業技術與經驗)。 4.品德(包括誠實廉潔、個人修養、應變能力、發展潛能)。 (四)總成績計算: 1.專業類: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總成績 3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佔總成績70%。 2.一般營運類及一般經營管理類: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總成績 5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佔總成績50%。 二、錄取方式 (一)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,惟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若總成績相同者,以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;如再同分者,依序比較1.專業科目、2.共同科目英文之原始分數。 (二)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桃園大眾捷運公司辦理後續進用事宜。 三、各類別筆試科目 (一)專業類 1.共同科目:國文(含短文寫作)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
(二)一般營運類 1.共同科目:國文(含短文寫作)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
(三)一般營運類 1.共同科目:國文(含短文寫作)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