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否覺得,行政法的選擇題很難準備?你是否想過,其實你並沒有真的搞懂每一則選擇題的重點?難道就像別人一樣,傻傻讀,然後傻傻上考場嗎?別擔心,就讓「行政法王道系列–選擇題五力提升」幫助你! 第八十九題 下列有關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之管轄與權限爭議之敘述,何者錯誤? (A)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,地方民意機關與地方行政機關皆享有立法權,但皆應受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包括中央機關之監督 (B)中央政府係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統籌分配稅源權,以及補助制度加上地方制度法之規定,直接監督地方財政權之行使 (C)中央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1項至第5項之規定,有監督地方政府執行之權 (D)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之規定,地方自治團體對有關代行處理之處分認為窒礙難行時,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訴願 單元(章節) 考題出處 難度 時間 解答 行政組織法/地方制度法 102高考三級 ★★★ 120-180秒 D ■解析: 1.A選項「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,地方民意機關與地方行政機關皆享有立法權,但皆應受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包括中央機關之監督」,是我國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法律關係。依憲法規定,中央對地方係「自治監督」關係,於法律規定之框架內,應尊重地方之自治權。 2.B選項「中央政府係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統籌分配稅源權,以及補助制度加上地方制度法之規定,直接監督地方財政權之行使」,可參考「財政收支劃分法」第16條之2:「稅課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)之款項,其分配辦法應依下列各款之規定,由財政部洽商中央主計機關及受分配地方政府後擬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。」 3.C選項「中央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1項至第5項之規定,有監督地方政府執行之權」,可參考地方制度法第75條規定,即地方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、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,得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、變更、廢止或停止其執行。 4.D向選項「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之規定,地方自治團體對有關代行處理之處分認為窒礙難行時,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訴願。」正確答案應為地方制度法第76條第2項前段:「直轄市、縣(市)、鄉(鎮、市)對前項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,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訴。」並非以訴願救濟。 ■五力分析: 1.記憶力:★★★ 2.理解力:★★★ 3.聯結力:★★★ 4.歸納力:★★ 5.判斷力:★★ 1.聯結力:本題主軸為中央與地方之關係,但四個選項分別考不同的法條。要正確的解答,最重要的是不同法條之間的聯結,也就是對於相關法規之「體系掌握能力」。 2.歸納力、理解力與記憶力:除了「跨法條」的聯結能力之外,歸納不同結論、理解並加以記憶,也不可或缺。本題具有相當的難度,也是日後選擇題的一種重要的命題趨勢。 第九十題 甲因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其提出之申請案件,逾2個月仍未為准駁,乃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。案件尚在訴願審議程序中,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作成駁回甲申請之行政處分,請問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? (A)應續行審理,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駁回甲申請之行政處分併為實體審查。 (B)應認為甲之訴願為有理由,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為處分 (C)應認為甲之訴願不合法,作不受理之決定 (D)應認為甲之訴願無理由,命甲撤回訴願 單元(章節) 考題出處 難度 時間 解答 訴願法 102升資員級 ★★ 50-60秒 A ■解析: 本題源於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2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。決議要旨為:「自程序之保障及訴訟經濟之觀點,訴願法第82條第2項所謂「應作為之機關已為行政處分」,係指有利於訴願人之處分而言,至全部或部分拒絕當事人申請之處分,應不包括在內。故於訴願決定作成前,應作為之處分機關已作成之行政處分非全部有利於訴願人時,無須要求訴願人對於該處分重為訴願,訴願機關應續行訴願程序,對嗣後所為之行政處分併為實體審查,如逕依訴願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駁回,並非適法。」據此,本題正解為A。 ■五力分析: 1.記憶力:★★ 2.理解力:★★ 3.聯結力: 4.歸納力: 5.判斷力: 本題最高行政法院實務見解題型。考生對於解析的決議要只有所記憶與理解,就能輕鬆答對本題。
你是否覺得,行政法的選擇題很難準備?你是否想過,其實你並沒有真的搞懂每一則選擇題的重點?難道就像別人一樣,傻傻讀,然後傻傻上考場嗎?別擔心,就讓「行政法王道系列–選擇題五力提升」幫助你!
單元(章節)
考題出處
難度
時間
解答
行政組織法/地方制度法
102高考三級
★★★
120-180秒
D
1.聯結力:本題主軸為中央與地方之關係,但四個選項分別考不同的法條。要正確的解答,最重要的是不同法條之間的聯結,也就是對於相關法規之「體系掌握能力」。
第九十題
訴願法
102升資員級
★★
50-60秒
A
本題最高行政法院實務見解題型。考生對於解析的決議要只有所記憶與理解,就能輕鬆答對本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