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公告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。 依據:外語口試規則第6條第4項。 說明: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,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如下:一、發音及聽力:三十分;二、內容組織:三十分;三、溝通技巧:四十分。 資料來源:考選部
主旨:公告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。
依據:外語口試規則第6條第4項。
說明: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英語會話評分項目及配分,經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如下:一、發音及聽力:三十分;二、內容組織:三十分;三、溝通技巧:四十分。
資料來源:考選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