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第一試(筆試) 基本上,各家銀行招考之甄選類別的測驗科目其實無太大差異,均考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2科,科目內容如下(以下為八大公股行庫常見甄選類別,實際甄選項目科目需以招考單位公告簡章為準),但此採不定期招考,因此詳細招考訊息仍以各家銀行實際招考公告為主,而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多建置於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首頁,多採網路報名。 甄選類別 招考銀行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外匯人員 (六職等) 臺灣企銀 ※英文 ※會計學、貨幣銀行學、票據法 授信人員 (六職等) 臺灣銀行 ※國文、英文 ※1.會計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、銀行法概要 2.徵、授信實務及產業分析 法務人員/法務組 (六職等) 臺灣企銀 英文 民法、票據法、民事訴訟法、強制執行法 第一銀行 ※英文 ※法律常識(含票據法、銀行法、民法、強制執行法) 臺灣銀行 - 1.民法及民事訴訟法 2.票據法及強制執行法 資訊人員/ 程試設計員 (六職等) 臺灣企銀 ※英文 ◎邏輯推理、計算機概論、程式設計 第一銀行 ※英文 ◎邏輯推理、計算機概論(含基本程式設計) 彰化銀行 ※國文、英文 ◎計算機概論及程式設計(含Java及.Net程式設計) 一般金融/金融組 (六職等) 第一銀行 ※英文 ※金融專業知能(含會計學、票據法、銀行法、民法總則及債篇 資訊人員 (五職等) 臺灣企銀 ※英文 ◎邏輯推理、計算機概論 臺灣銀行 ※國文、英文 程式設計(以JAVA、SQL、.NET語言為主)、系統分析、資料結構、資料庫應用、網路管理 一般櫃檯/櫃檯組 (五職等) 臺灣企銀 ※英文 ※會計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 第一銀行 ※英文 ※金融專業知能(含會計學、票據法、銀行法、民法總則及債篇) 彰化銀行 ※國文、英文 ※會計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、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 外勤人員/外務組 (五職等) 臺灣企銀 ※英文 ※會計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 第一銀行 ※英文 ※金融專業知能(含會計學、票據法、銀行法、民法總則及債篇) 彰化銀行 ※國文、英文 ※會計學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、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 一般金融/金融組 (五職等) 臺灣銀行 ※國文、英文 ※會計學概要、票據法概要、貨幣銀行學概要 合作金庫 ※國文、英文 ※會計學、貨幣銀行學、法律常識(票據法、銀行法、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) 註:「※」採選擇題型;「◎」採選擇及非選擇題型;其餘皆採非選擇題型。 二、第二試(口試) 依應考人員筆試成績順序通知參加,但筆試成績中有一科零分(含缺考)、或成績未報50分者,不得參加口試,口試成績以100分計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: 1.儀態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等)。 2.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(包括聲調、言辭、理解、應變、溝通等)。 3.才識(包括專業知識、技術與經驗、問題判斷與分析、志趣、領導等)。 4.人格特質(包括價值觀、自信、抗壓、企圖心等)。 ※口試成績計算方式及內容,請依招考單位簡章公告為準。
一、第一試(筆試)
基本上,各家銀行招考之甄選類別的測驗科目其實無太大差異,均考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2科,科目內容如下(以下為八大公股行庫常見甄選類別,實際甄選項目科目需以招考單位公告簡章為準),但此採不定期招考,因此詳細招考訊息仍以各家銀行實際招考公告為主,而招考資訊及甄試簡章多建置於金融研訓院測驗證照首頁,多採網路報名。
註:「※」採選擇題型;「◎」採選擇及非選擇題型;其餘皆採非選擇題型。
二、第二試(口試)
依應考人員筆試成績順序通知參加,但筆試成績中有一科零分(含缺考)、或成績未報50分者,不得參加口試,口試成績以100分計,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: 1.儀態(包括禮貌、態度、舉止等)。 2.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(包括聲調、言辭、理解、應變、溝通等)。 3.才識(包括專業知識、技術與經驗、問題判斷與分析、志趣、領導等)。 4.人格特質(包括價值觀、自信、抗壓、企圖心等)。
※口試成績計算方式及內容,請依招考單位簡章公告為準。